你認為發展比特幣的應用,有利可圖嗎?

Elaine來信問到:「請問在比特幣尚不普及的台灣,發展比特幣的錢包、交易、支付的應用,有利可圖嗎?」

比特幣是一種貨幣,貨幣是交易的媒介,發展某一種交易貨幣的應用是否有利可圖是看應用本身是否有用,是否對有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正面意義,如果有的話,隱含其中的價值,就是可能可以轉換成利潤的部份。

做一筆生意是否賺賠,和你選擇用台幣、美金、或比特幣支付是没有太大的關連。如果能提供一種給商家收取比特幣的應用,就可以從商家處收到應用的規費。

如果問的是「買賣」比特幣是否有利可圖,買賣貨幣也有買方和賣方,如果一方賺、另一方則賠,各方有賺有賠。

任何交易應用的普及與否,不是進入一個市場經營是否能獲利的保證,企業運作是否能有獲利能力在於其獨特的商業模式是否能能達到規模經濟。

不只在台灣,比特幣在全世界的商業應用中仍不如當地貨幣普遍,但它的使用者在緩慢增加中,應用的層面每個月都有新的觸角。可是,越是新的應用,使用者需要時間來改變原本的消費、使用習慣,才能在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普遍地被社會接受,數位化貨幣是趨勢,普遍被政府接受更需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