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不允許交易要跟政府哪個單位反應

請問台灣目前不允許交易
那要跟政府哪個單位反應,
希望早一點開放交易。
不然投資BTC有點麻煩。

台灣中央銀行與金管會依現有之法(中央銀行法第2、13條、金管會組織法第1、2條),目前視比特幣並非貨幣,要比特幣接受者務請注意風險承擔問題。來源:http://www.cbc.gov.tw/ct.asp?xItem=43531&ctNode=302

中央銀行法:

第二條
本行經營之目標如左:
一、促進金融穩定。
二、健全銀行業務。
三、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之穩定。
四、於上列目標範圍內,協助經濟之發展。

第十三條
中華民國貨幣,由本行發行之。
本行發行之貨幣為國幣,對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一切支付,具有法償效力。
貨幣之印製及鑄造,由本行設廠專營並管理之。

金管會組組織法:

第 1 條
行政院為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特
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2 條
本會主管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
前項所稱金融市場包括銀行市場、票券市場、證券市場、期貨及金融衍生
商品市場、保險市場及其清算系統等;所稱金融服務業包括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重建基金、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
、電子金融交易業及其他金融服務業;但金融支付系統,由中央銀行主管

前項所稱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及保險業範圍如下:
一、銀行業:指銀行機構、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信
託業、郵政機構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與其他銀行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

二、證券業:指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
事業、證券金融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都市
更新投資信託事業與其他證券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
三、期貨業:指期貨交易所、期貨商、槓桿交易商、期貨信託事業、期貨
顧問事業與其他期貨服務業之業務及機構。
四、保險業:指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
公證人、郵政機構之簡易人壽保險業務與其他保險服務業之業務及機
構。

其實台灣民眾使用比特幣的風險的來源部份來自大眾對比特幣的錯誤認知,部份來自於比特幣在台灣不具貨幣地的位,所以也就不會有適當、健全的比特幣法律可管理、保障相關行業。

政府(央行、金管會)只是行政機關,立法院是立法單位。民主體制下,應由有遠見的政黨帶頭,從立法(院)著手立數位貨幣法或修正銀行法,核定通過後再由行政單位執行,

日本的「仮想通貨法案」(虛擬貨幣法案)今年(2014年)四月一日起施行,將比特幣和其它加密數字貨幣視為法幣就是可以參考的例子,可為立委諸公借鏡。

中華數位貨幣協會、台北比特幣協會,BitoEX, CoolBitX, DTCO, Maicoin, WageCan 等曾在2015年聯合公開聲明:

https://medium.com/@jacoblee/請政府重視比特幣合法地位-cef6b3fe3c88

數位貨幣的良性推動需要民意向代表民意的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立委諸公(http://www.ly.gov.tw/02_introduce/0204_comm/legList.action?comtcd=20&itemno=02082000)發出,連絡電話請按以下連結:

第 9 屆第 3 會期財政委員會委員名單
召集委員:王榮璋羅明才
委員:江永昌 余宛如 吳秉叡 林德福 陳賴素美 施義芳 黃國昌 盧秀燕 賴士葆 郭正亮 費鴻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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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提供這麼詳細的資料。:slight_smile: